本票是什麼?本票裁定如何聲請?完整程序一次看懂

珊白法律事務所形象圖 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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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民間借貸、工程款、貨款交易中,常會看到債務人簽立「本票」作為還款保證。
許多人會認為:「只要有本票,就一定可以拿到錢。」但其實,本票是否有效、是否能聲請法院裁定,仍有一定法律要件與程序。
本文將為大家完整介紹:本票的法律要件、空白授權本票、以及聲請本票裁定的完整程序

一、本票是什麼?

所謂本票,是指由發票人(債務人)簽發,承諾在一定期限或見票時,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給受款人或執票人的票據。
在實務上,本票常被用於:
民間借貸
貨款交易
工程款保證
租賃押款
債務擔保

本票的最大特點是:
若債務人未付款,執票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「本票裁定」,取得強制執行名義。

二、本票的絕對必要記載事項

依照 票據法第120條 規定,本票必須記載以下事項:
1️⃣ 發票人簽名
2️⃣ 發票年月日
3️⃣ 金額
4️⃣ 無條件擔任支付
5️⃣ 表明其為本票之文字

其中:
「無條件擔任支付」
「表明其為本票之文字」
通常在市面上購買的制式本票中都會印製完成,因此較少發生問題。

但以下三項一定要記載
發票人簽名
發票年月日
金額

如果欠缺上述任一項,可能會導致:本票無效,無法行使票據權利
因此在簽立本票時,一定要確認內容是否完整。

三、只簽名但未填金額或日期,本票有效嗎?(空白授權票據)

在實務上,常見一種情況是:
債務人只在本票上簽名或蓋章,但「金額」或「發票日期」並未填寫,而是交由對方之後自行填寫。
這種情況,在法律上稱為:空白授權票據
也就是指:
發票人預先在票據上簽名,而將票據上其他應記載事項之一部或全部,授權他人補充完成。

1. 空白授權票據是否有效?
目前實務上仍存在不同見解,但大致可分為以下兩種情況:
(1)通常認為有效的情形
如果發票人事先已決定好金額及日期,只是授權他人代為填寫,例如:
已約定借款金額100萬元、只是請對方幫忙填寫本票
此時,執票人只是依照發票人的原始意思補填內容,法院多會認為票據仍然有效。

(2)較有爭議的情形
如果發票人只是簽名,但:
金額完全未決定、由執票人日後自行填寫
例如:先簽本票、日後對方自行填寫金額
在實務上就可能出現爭議。

目前法院見解有:
肯定說:仍可認為有效
否定說:認為欠缺必要記載事項,票據無效
因此對執票人而言,為了避免日後法院認定無效的風險,建議在簽發本票時就將金額與日期填寫完成。

四、本票到期未付款怎麼辦?

如果債務人未依約付款,執票人可以向法院聲請:本票裁定
也就是由法院確認本票形式合法後,直接給予執行名義。
相較一般民事訴訟,本票裁定程序較快速、簡便。

五、本票裁定的聲請程序

1. 向法院提出聲請
執票人需向債務人住所地法院提出:本票裁定聲請狀,並檢附:本票正本

2. 法院形式審查
法院會進行「形式審查」,主要確認本票是否具備法定記載事項、是否為有效票據
不會審理實質上是否有借款關係

3. 法院作成本票裁定
若法院認為本票合法,會作成准予強制執行之本票裁定

4. 債務人可提出抗告
債務人收到裁定後,可以在一定期間內提出抗告。
如果抗告駁回,或未提出抗告,裁定就會確定。

六、取得本票裁定後可以做什麼?

當本票裁定確定後,執票人即可向法院聲請:強制執行
例如:查封銀行存款、查封房屋土地、查封車輛、扣押薪資
藉此強制實現債權。

七、結語

本票雖然是一種常見且便利的債權保障工具,但仍需符合票據法規定的要件,否則可能影響其法律效力。
無論是:簽立本票、持有本票、聲請本票裁定
都建議事先了解相關法律規定,以避免日後產生爭議,影響自身權益。
若遇到本票糾紛或需要聲請本票裁定,建議諮詢專業律師協助處理,以確保程序合法並保障自身權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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