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說結論:特留分是法律保障特定繼承人的最低比例。遺囑侵害特留分時,通常不會因此整份無效,但權利人可能依法行使扣減權。2026 年 8 月 17 日公布的民法第 1223 條修正已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,但明定自公布六個月後施行;在新法生效前仍須依當時有效法律及繼承開始時間判斷。
特留分是什麼?
應繼分是沒有其他安排時,法定繼承人依法律分配遺產的比例;特留分則是在遺囑或遺贈影響分配時,法律為特定繼承人保留的最低比例。特留分以應繼分為基礎計算,還要先確認繼承人、遺產、債務及可能影響計算的生前財產移轉。
如果還不確定誰是繼承人、配偶與各順位如何分配,可先閱讀遺產繼承順位、應繼分與分割協議說明。
特留分比例與計算方式
截至 2026 年 9 月 18 日、修正條文尚未施行時,各類繼承人的特留分如下:
| 繼承人 | 特留分占其應繼分 |
|---|---|
| 配偶 | 1/2 |
| 直系血親卑親屬 | 1/2 |
| 父母 | 1/2 |
| 兄弟姊妹 | 1/3(修法過渡期,見下節) |
| 祖父母 | 1/3 |
例:遺產淨額為 1,800 萬元,繼承人是配偶與 2 名子女。三人的應繼分各為 1/3;每名子女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的 1/2,也就是全部遺產的 1/6。1,800 萬元 × 1/6=300 萬元。
2026 年民法第 1223 條修法提醒
民法第 1223 條於 2026 年 8 月 17 日修正公布,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,並規定自公布六個月後施行。這表示修法公布後仍有過渡期。案件應依繼承開始時間、修法生效日及相關過渡問題判斷,不能把「已公布」直接當成「已生效」。
新法施行後,第 1223 條列有特留分的對象為配偶、直系血親卑親屬、父母與祖父母。若案件跨越修法前後,建議先確認被繼承人死亡日與法律適用,再進行比例計算。
不確定自己的案件適用修法前或修法後規定?
遺囑侵害特留分,整份會無效嗎?
不一定。遺囑是否有效,先看是否符合自書、公證、密封、代筆或口授遺囑等法定方式;內容是否侵害特留分,則是另一個問題。遺囑有效但侵害特留分時,權利人可評估依民法第 1225 條行使扣減權,請求補足其不足的部分。
扣減權的權利性質、扣減標的、返還原物或價額補償、對數名受遺贈人如何計算,都可能因財產種類與處分方式而不同。遺贈、死因贈與、特種贈與及一般生前贈與也不能全部用同一規則處理;寄出通知並不代表所有登記與返還問題都會自動完成。
扣減權有行使期間嗎?
實務上多認特留分扣減權有期間限制,常見說法是自知悉特留分受侵害時起二年,以及自繼承開始時起十年。個案仍要確認何時知悉侵害、是否已合法行使、向誰行使及請求內容;逾期效果也應依最新實務與案件資料判斷。若已收到遺囑、遺產清冊、登記資料或律師函,建議不要等到期限將至才處理。
立遺囑或安排資產,如何降低爭議?
- 先列出可能的繼承人與其應繼分、特留分。
- 分開檢查遺囑法定方式與內容分配,不把兩者混為一談。
- 保存財產、債務、生前移轉與家庭照顧等資料,讓日後能還原決策背景。
- 保險、信託與生前贈與會牽涉民法、稅務與商品條款,應按資產與家庭結構評估,不能視為保證避開特留分的捷徑。
是否喪失繼承權也必須依民法第 1145 條各款要件與證據判斷,不能只因親屬多年未照顧、關係疏遠或口頭表示不要遺產,就直接認定沒有繼承權或特留分。
處理特留分爭議的費用怎麼估?
費用可能包括裁判費、鑑定或估價費、登記費及律師費。裁判費依訴訟標的價額與司法院級距計算;律師費會受到財產種類、請求對象、爭點、證據量與審級影響,應依案件個別報價。第三審採強制律師代理時,部分律師酬金是否列為訴訟費用,仍由法院依標準酌定,並不等於實際支付金額都由對方負擔。
常見問題
遺囑寫「全部留給某一人」,其他人就沒有了嗎?
不一定。先確認遺囑是否有效,再計算其他繼承人是否有特留分及是否在期間內行使權利。
兄弟姊妹現在還有特留分嗎?
2026 年 8 月 17 日公布的修法已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,但明定六個月後施行。截至 2026 年 9 月 18 日仍在過渡期,個案需依繼承開始時間與新法生效狀態判斷。
不主張特留分,等於辦理拋棄繼承嗎?
不是。拋棄繼承是依法在期限內向法院辦理的程序;是否行使特留分扣減權則是另一件事,法律效果不同。
延伸閱讀
已收到遺囑、遺產清冊或登記資料,想確認是否侵害特留分?
本文提供一般法律資訊,不取代針對個案事實與文件的法律意見。修法有過渡期,法規與實務也可能更新,實際案件請以繼承開始時點、主管機關最新資料及受任律師評估為準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