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由珊白法律事務所整理|遺產、繼承與家事案件
遺產稅不是把全部遺產直接乘上稅率。正確順序是先盤點遺產總額,再扣除免稅額與符合條件的扣除額,算出「課稅遺產淨額」後,才套用 10%、15% 或 20% 的累進稅率。以下整理 2026 年適用金額、六個月申報期限、完整試算,以及現金不足或遺產負債時的處理方式。
先掌握 5 個重點
- 2026 年遺產稅免稅額為 1,333 萬元。
- 申報期限原則上自被繼承人死亡次日起六個月計算。
- 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、身心障礙親屬及喪葬費等,符合條件時可列扣除額。
- 課稅遺產淨額適用 10%、15%、20% 三級累進稅率。
- 2026 年修法後,申請分期繳納不再以應納稅額 30 萬元以上為前提;實物抵繳仍有 30 萬元門檻及審查條件。
若家中同時有多名繼承人、不動產、債務或生前贈與,可先整理死亡與戶籍資料、財產清單、債務證明及已收到的國稅局文件,再由律師協助釐清繼承與法院程序;稅額核定與申報細節則以國稅局或稅務專業人員意見為準。
遺產稅怎麼算?先從遺產總額開始
遺產稅的基本公式是:
課稅遺產淨額=遺產總額-免稅額-各項扣除額
應納遺產稅額=課稅遺產淨額×適用稅率-累進差額-可扣抵稅額及利息
遺產總額原則上包括被繼承人死亡時所遺留的房地、存款、股票、基金、車輛及其他有財產價值的權利。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、各順序繼承人或其配偶的特定財產,也可能依法併入遺產總額課稅。指定受益人的人壽保險金、公共設施保留地或農地等,則可能另有不計入、扣除或優惠規定,不能只看帳面總額判斷。
遺產稅與實際分配比例是兩件事。稅額算完後,繼承人仍須依遺囑、法定應繼分或全體協議處理分配;可延伸閱讀遺產繼承順位、應繼分與遺產分割協議。
誰是遺產稅納稅義務人?2026 修法後怎麼看
依現行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第 6 條,遺產稅的納稅義務人原則上是繼承人及受遺贈人;無繼承人時,則為遺產管理人。有遺囑執行人的案件,遺囑執行人可以代納稅義務人辦理申報、繳稅與申請復查,但不是因為受指定就成為第一順位納稅義務人。
適用提醒:本次修正於 2026 年 9 月 11 日公布施行;對修法施行前已發生死亡事實的案件,法律另有特定過渡規定,仍應依死亡日期、配偶是否拋棄或喪失繼承權及案件是否未結,逐案確認適用版本。
如果死亡前二年內贈與特定親屬的財產依法併入遺產課稅,該部分按比例計算的遺產稅,可能由受贈人就受贈財產範圍負責。家族成員多、生前贈與頻繁或已有遺囑執行人時,應分清楚「誰負申報與繳納義務」以及「誰只是代為辦理」。
遺產稅申報期限:自死亡次日起六個月
被繼承人死亡並留有財產時,原則上應自死亡次日起算六個月內,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辦理遺產稅申報。不要把死亡當日算成第一天,也不要等國稅局通知才開始準備;未收到申報通知,仍不當然免除申報義務。
若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,應在原申報期限屆滿前以書面申請延長,延長原則上以三個月為限;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事由,則由稽徵機關依個案核定。即使估算後不用繳稅,通常仍須完成申報或相應稅務程序,取得免稅或相關證明,才能順利辦理多數財產移轉。
2026 遺產稅免稅額與常見扣除額
下列金額適用於 2026 年發生的繼承案件。實際能否扣除,仍要看親屬身分、是否拋棄繼承、扶養事實、障礙資格及證明文件。
| 項目 | 2026 年金額 | 注意事項 |
|---|---|---|
| 基本免稅額 | 1,333 萬元 | 每一遺產稅案件適用 |
| 配偶扣除額 | 553 萬元 | 被繼承人遺有配偶且符合規定 |
| 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 | 每人 56 萬元 | 未成年者可按距成年年數,每年再加扣 56 萬元 |
| 父母扣除額 | 每人 138 萬元 | 父母仍在世且符合規定 |
| 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| 每人 693 萬元 | 配偶、直系血親卑親屬或父母符合規定者 |
| 受扶養兄弟姊妹、祖父母扣除額 | 每人 56 萬元 | 須符合受扶養等法定條件 |
| 喪葬費扣除額 | 138 萬元 | 定額扣除,與執行遺囑及管理遺產的必要費用分開 |
除上表外,具有確實證明的未償債務、被繼承人生前應納稅捐、罰鍰或罰金,以及執行遺囑、管理遺產的直接必要費用,也可能依法扣除。生存配偶若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,符合條件並實際履行時,亦有另行申報扣除的規定。
提醒:繼承人拋棄繼承時,配偶、子女、父母等身分扣除額的適用會受到影響,不能只用「家裡有幾個人」直接相加。
2026 遺產稅率級距與計算方式
| 課稅遺產淨額 | 稅率 | 快速計算 |
|---|---|---|
| 5,621 萬元以下 | 10% | 淨額 × 10% |
| 超過 5,621 萬元至 1 億 1,242 萬元 | 15% | 淨額 × 15%-281.05 萬元 |
| 超過 1 億 1,242 萬元 | 20% | 淨額 × 20%-843.15 萬元 |
試算範例:遺產 3,000 萬元、配偶與 2 名成年子女
- 遺產總額:3,000 萬元。
- 免稅額與扣除額:基本免稅額 1,333 萬元+配偶 553 萬元+2 名成年子女共 112 萬元+喪葬費 138 萬元=2,136 萬元。
- 課稅遺產淨額:3,000 萬元-2,136 萬元=864 萬元。
- 試算稅額:864 萬元×10%=86.4 萬元。
這個例子尚未計入債務、其他扣除額、不計入遺產總額的財產及可扣抵稅額,僅用來說明計算順序。實際申報應依財產性質、死亡年度及證明文件調整。
遺產稅繳不出來,可以分期或用遺產抵繳嗎?
國稅局送達核定納稅通知書後,原則上應自次日起兩個月內繳清;必要時,可在期限內申請延期兩個月。若確有困難無法一次以現金繳納,2026 年修法後可在納稅期限內申請最多 18 期,每期間隔不超過兩個月,並依法加計利息。
分期繳納已刪除「應納稅額 30 萬元以上」的門檻;但申請實物抵繳時,應納稅額仍須在 30 萬元以上,且限於現金不足繳納部分。土地、房屋或其他財產能否抵繳,還要看是否屬課徵標的、是否易於變價與保管、申請時價及法定同意門檻,並非提出房屋就一定能全額抵稅。
債務大於遺產:稅務申報與繼承選擇要分開處理
現行民法原則上採限定責任:繼承人以因繼承所得的遺產為限,負清償被繼承人債務的責任。這項保障不是只有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才會發生;不過,陳報清冊、公示催告及依法清償的程序,會影響債權人處理與後續責任。
若不想承受遺產與繼承人身分,可評估拋棄繼承。拋棄繼承原則上應自知悉自己得繼承時起三個月內,以書面向法院辦理;它與遺產稅自死亡次日起六個月的申報期限不同,必須分開計算。若有隱匿遺產、在清冊作虛偽記載或意圖詐害債權人的處分,可能喪失限定責任保護。
詳情可參考拋棄繼承、三個月期限與限定責任說明。不要只因「可能有債務」就先處分遺產,也不要把報稅、清償債務與是否拋棄視為同一件事。
律師可以協助哪些部分?
遺產稅的核定與稅務申報細節,應以國稅局及會計、稅務專業意見為準;若案件同時涉及繼承人資格、遺囑效力、遺產分割、債務清償、拋棄繼承、陳報遺產清冊或法院程序,律師可協助盤點法律關係、整理文件與規劃處理順序。
遺產稅常見問題
遺產多少才要繳稅?
不能只看遺產總額是否超過 1,333 萬元。應先加總遺產總額,再扣除免稅額與符合條件的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、喪葬費、債務等扣除額;課稅遺產淨額大於零,才進一步計算稅額。
不用繳遺產稅,還需要申報嗎?
被繼承人死亡並留有財產時,原則上仍要完成遺產稅申報或相應稅務程序,取得免稅或相關證明後,才能辦理多數遺產移轉。不要只依自行試算結果略過申報。
遺產稅可以直接用房屋或土地抵繳嗎?
可以依法提出實物抵繳申請,但不是當然核准。應納稅額須達 30 萬元以上,並限於現金不足部分;財產性質、價值、是否易於變價保管及共有人同意門檻都會影響審查結果。
申請分期繳納也要超過 30 萬元嗎?
不用。2026 年修法已刪除分期繳納須達 30 萬元以上的限制;但仍須在納稅期限內提出申請,說明確有困難,並依法加計利息。30 萬元門檻目前保留在實物抵繳規定。
拋棄繼承後,還能使用配偶或子女扣除額嗎?
不一定。法律明定拋棄繼承者不適用部分親屬扣除額;各人的繼承資格、親等與拋棄情形都會影響計算,應依個案確認,不能只照家庭人數套表。
官方資料來源
-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:2026 年遺產稅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
- 財政部賦稅署:2026 年遺產稅免稅額、扣除額與課稅級距公告
- 全國法規資料庫:遺產及贈與稅法
- 財政部賦稅署:2026 年 9 月修法重點
- 我的 E 政府:遺產稅申報與過戶流程
資料查核至 2026 年 10 月 5 日。本文為一般法律與稅務資訊整理;實際稅額、申報方式與法律效果,仍應依個案資料及主管機關最新規定確認。

